摘要
为了加快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公安部、国务院信息办等4部委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并下发《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按照“准确定级、严格审批、及时备案、认真整改、科学测评”的要求完成等级保护的定级、备案、整改、测评等工作。
出处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07年第11期32-32,共1页
Information Security and Communications Priv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