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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商标”转让未获准 商标局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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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原告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因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不同意其与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娃哈哈集团)间的“娃哈哈商标”转让,故将商标局诉至法院。目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作者 常鸣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07年第10期9-9,共1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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