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为吏之道》与相关先秦文献的疏证,否定了前人关于其思想主体的法家说、儒家说和道家说,认为它杂取先秦各种思想于一体,具有集锦特色。作者认为,这一特色使得《为吏之道》具有以下的思想史意义:它体现了那一时期思想文化的融合趋势,从草根文化层面体现得如此集中明显,在此前的传世文献中尚未发现;这一特色也告诉我们:先秦诸子有着共同的思想、文化资源、相似的知识背景、话语平台和相近的问题意识;在法术家思想大行其道的秦代,《为吏之道》的思想基调与儒道思想更为接近,证明了儒道思想的生命力。考虑到这份材料只是针对基层官吏,故不能将《为吏之道》视为秦代思想世界的简单化约,专制者所奉行的还是法家思想;《为吏之道》更多技术层面上的守则,缺乏儒道创始人对于大道的关怀,这又是其思想史意义的局限性所在。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140-146,共7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