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彝族习惯法是彝族聚居区调整和规范着人们的生活和行为,影响着现实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行为规范。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以及彝族习惯法自身的因素等原因,目前,彝族习惯法在凉山仍然存在和有效运行。它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一种调节机制和手段,对于对民族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我们应当对其积极的作用加以重视和发挥,并克服其消极的作用,以推进民族法治建设。
出处
《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第5期85-87,共3页
Journal of Kangding Nationality Teach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