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后,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关注。这部既与《物权法》、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相衔接,同时又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的实际情况有大量创新的法规,受到了全国各地政府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热切关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广东省物业管理协会及上海、重庆、青岛、大连、成都、武汉等城市的物业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详细研读了《条例》的表决稿后,给本刊发来了他们的宝贵意见。《条例》的颁布被普遍认为对引导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许多内容值得各兄弟城市借鉴。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07年第11期4-7,共4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