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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本质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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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国务院已经将《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物业管理企业修订为物业服务企业,相信,自2007年10月1日起,对于物业管理到底是管理还是服务的所有争论,都会在这一时点戛然而止。服务已成为物业管理的不二要义。物业服务企业在此以后所要做的工作就是针对国务院的这一重大修订转变观念,将其尽快落实到实操之中,不管是接受还是不接受。
作者 郭洪琪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07年第11期18-19,共2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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