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选举制度是宪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民主国家,选举就是授权,因此,选举也就成为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基础,在国际人权法体系中对如何保障公民的选举权作了详尽的规定,规定了缔约国应履行的国家义务和应保障的公民权利。尽管各国的国情不同,各国的民主模式各异,其选举制度和选举权的内容也不同,但是其选举制度的设计均应符合国际人权法的相应的一般规定,履行一国的国际法律义务。
出处
《人大研究》
2007年第11期40-42,共3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