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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要求法学方法论革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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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传统的法学方法论是以"主客二分法"为特征的法学方法论,它是在"人类中心主义"的基础上形成的,不能担当起实现人与自然和谐这一历史任务的重任。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从法学方法论的视角来看,必须实现从"主客二分法"到"主客一体化"的转变。
作者 郑泰安
出处 《毛泽东思想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121-123,共3页 Mao Zedong Thought Study
基金 四川省社科规划办"十五"规划课题 成都市社科规划办"十五"规划重点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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