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根植于公民社会之中的最基本的道德和政治价值,公共精神是一种以他人、公民和社会为依归的价值取向,主要体现在道德伦理、政治价值和社会制度三个层面,具有公共性、底线性、政治性、辐射性等特征。公共行政领域的公共精神,由普通公民的公共精神与行政人员的公共精神构成。当前,以公共精神为导向的我国公共行政应该致力于实现从"管制行政"向"民主行政"、从"消极行政"向"积极行政"、从"无限行政"向"有限行政"、从"免责行政"向"责任行政"、从"权力行政"向"权利行政"、从"人治行政"向"法治行政"的根本转变。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53-61,共9页
Academics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县级政府创新与转型:昆山之路的行政学考察与反思"(项目批准号:06SJB810001)
江苏省学位办"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立项课题"苏南县级政府转型研究--以昆山为个案"(项目批准号:ZY320603)之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