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学研合作创新是大学、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人力资本使用权的暂时让渡,其本质是企业家人力资本与技术创新人员人力资本之间一组契约关系的结合。这两类人力资本不同的产权特征,决定了企业是合作创新中的主体,企业家拥有合作项目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技术创新人员收入中应该包含一部分不确定报酬。我国的科研管理体制和企业创新机制需要围绕这个中心进行改革。
出处
《企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0期39-41,共3页
Enterprise Economy
基金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推进江苏教育
科技
经济快速与协调发展的平台及机制创新"(批准号:06JSDYJ002)
江苏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批准号:06SJD790024)
盐城市科技局课题"盐城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构建"(批准号:YK2006267)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