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江水是我国香港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水源,保护并建设好东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而在源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护并建设好东江生态环境的重要保证。本文通过对东江源区进行调研,根据源区自然、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以及源区政府和人民为保护源区生态环境而进行的生态环境建设投入与导致的发展损失状况,分析了在源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并探讨了如何在东江源区实施生态补偿,本文认为国家应承担补偿东江源区的生态保护建设投入,广东省现阶段应承担补偿源区的发展损失,源区也有责任补偿源区生态环境破坏对广东省造成的经济损失。现阶段的补偿方式应以资金和项目形式补偿为主,补偿途径主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0期246-251,共6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项目"东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初探"(项目编号:2006B)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