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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政府治理职能的让渡与回归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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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和谐社会政府治理职能维度是公平正义、宽容合作、以人为本。必须对政府的企业职能、市场职能、社会职能进行让渡,回归政府职能公共性和社会性。和谐社会政府治理职能的实现路径主要在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和重置,再造体现社会公平的治理机制。
作者 臧乃康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6-9,共4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
基金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和谐社会建设与政府绩效评估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0722B008)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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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545

同被引文献31

引证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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