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已成为舆论关注和理论研究的热点,并逐步从观念层面向实践层面延伸、从政策层面向制度层面拓展。随着重庆、杭州、绍兴等城市政府投资项目问责方面的地方规章先后出台,以及重庆綦江虹桥垮塌、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井喷等重大责任事故,对项目决策和实施不当、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领导与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我国已开始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并初步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反响。但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面临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从制度建设的层面考虑究竟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目前在理论上的探讨都还不充分。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2007年第20期13-14,共2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