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8月12日,新西兰政府通过了专门针对大坝安全的立法,作为2004年建筑法案的组成部分。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西兰政府、地方当局和大坝业一直在争论是否需要专门的大坝安全立法。新西兰以前的大坝安全立法框架包括民法、1991年资源管理法案和1991年建筑法案。以前在立法中有关大坝安全的规定隐含而不明确。2001年,作为对建筑法案审查的组成部分,各级政府部门审查了新西兰目前的大坝安全情况,目的是处理关于管理责任不明与目前法律应用中的有关问题。新西兰大坝协会(NZ-SOLD)与业主和地方政府代表一起参与了这个过程。介绍了新西兰大坝安全立法的修正情况,略述了新法案中关于大坝安全的规定。
出处
《水利水电快报》
2007年第20期8-10,共3页
Express Water Resources & Hydropower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