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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减负” 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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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和谐税收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在整个社会中,所有税收的最终负担者是老百姓,是自然人;政府和百姓的和谐,越来越多地体现在税收工作上。
作者 张志勇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1期17-17,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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