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物流中心(B型)扩大试点期间适用税收政策的通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7年8月30日财税[2007]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经国务院批准,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扩大海关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物流中心)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1期41-42,共2页 China Taxat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