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由是人类的本性,是人作为整体而存在的规定性,是人生最核心的价值。自由更是儿童的天性,儿童是“身”系自然,“心”向自由的。然而,在当前的幼儿园班级生活中,教师是否尊重了幼儿的自由,是否给予了幼儿自由?这个问题是发人深省的。谈到自由,不可避免就要提及责任。自由与责任是不可分的。探讨幼儿园班级生活中的自由与责任问题,可以从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的自由观与责任观中获得有益的启示。
出处
《教育导刊(下半月)》
2007年第11期10-12,共3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