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深圳港口引航管理办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港口的引航管理,适应港口生产需要,保证船舶航行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港及其相关水域内的一切引航行为,以及与之有关的法人、团体、船舶和个人。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对全国引航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出处 《中国港口》 1997年第2期13-15,共3页 China Ports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