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终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文简称《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旨在调解市场竞争秩序、制约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是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的标志之一,在西方发达国家已逾百年历史,拥有市场经济“宪法”的地位,在中国大力构建市场经济体制的当下,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那么,这部以市场竞争和市场机制作为配置资源手段的国家大法,
出处
《中国新通信》
2007年第20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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