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马山县供电公司:办公大楼低价抵债的切肤之痛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过去的一个政府行政指令,使马山县供电公司成为一乡镇企业的借款担保人,该企业到期未能偿还借款,由供电公司承担1500多万元担保赔偿责任。资产管理公司在未告知供电公司的情况下竟然将1700多万元债权以300万元卖给一民营企业。之后,供电公司的流动资金127万元和价值100万元的股票被法院扣划,价值近1100万元的办公大楼二次流拍后,即将被用于抵债。
作者 欧万松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07年第11S期11-11,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