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监督的外部关系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过程中与党的机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的优化符合权力规制的统一目标,有利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各种监督制度合力的形成,以及消除司法中的隐形程序。从宏观而言,法律监督外部关系的优化,一要改革和完善党和人大对检察机关的领导,确保检察机关的相对独立;二要完善相关立法,确保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有章可循;三要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确保法律监督的良性环境。
出处
《法学杂志》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85-88,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