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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七大报告基本精神应当入宪 “法学界和广大法律工作者应当认真研究将十七大报告基本精神写入现行宪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积极向国家立法部门献计献策,以宪法修改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稳步有序地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说。
出处 《长安》 2007年第11期58-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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