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工"是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所特有的语词,它根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城乡分离。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真正开始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转变,这个语词的内涵也随之得到了扩张。在当下的语境中,它表征着一种尴尬的身份,具有社会歧视的意味。从法律语言学的角度出发,"农民工"这个词不符合法律语言所应遵循的正义原则,因而它不应该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中得到使用。
出处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07年第6期42-45,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Hang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