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类法制和伦理思想史及道德文明史上,高度重视司法人员的道德人格在全社会的榜样示范作用是一种源远流长的优良传统。中国封建社会由于实行政法不分、民刑合一的体制,对行政官吏"政德"的要求其实也包含对司法官吏的"司德"要求。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司法人员的道德人格对全社会的积极影响,显得尤其必要。
出处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5期40-42,共3页
Journal of Huaibei Coal Industry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