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七大报告在谈到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问题时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这对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铁路运输检察机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为保障铁路运输的秩序和安全,由国家设立在铁路系统的法律监督机关,属于专门检察院,是我国人民检察制度中特殊而又重要的组成部分。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1S期21-25,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2006年度课题项目成果
本项目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检察厅的大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