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弹劾作为人民监督国家公职人员的一项权利,目前已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宪法所确认。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中国,人民应当享有弹劾权,宪法应当确认并做出相应规定。通过修改宪法建立弹劾制度,是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人民行使弹劾权既是人民民主和人民当家做主的体现,又是遏制腐败的根本途径。探讨构建我国弹劾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宪法依据,对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出处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07年第6期115-118,共4页
Journal of Zhoukou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