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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改的律师法规范律师执业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07年10月28日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律师法,该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修改的律师法,申请律师执业,应提交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等材料;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07年第6期115-1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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