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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招投标项目将实行“压证施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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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防止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在经过招投标之后,被转包或违法分包出去,从而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四川省出台的《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要求投标企业在参加投标时其标书文件上要注明相关施工负责人员,在工程开工之时,这些负责人员必须将自己的职业资格证原件交到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抵押,然后方能进行施工。同时,四川省还明确规定,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不得同意中标人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出处 《中国工程建设通讯》 2007年第19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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