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2008年9月1日施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了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该规定将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出处 《粮油加工》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1期52-52,共1页 Cereals and Oils Processing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