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公路何时回归“公益”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我国从1984年开始实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到后来较为普遍的多渠道投资公路建设的体制建立,确实为交通事业发展做出很大贡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种种弊端也日益凸现:公路三乱.高速公路不高速.管理者只收费不管理,收了费不还贷.官员的腐败.社会资源的浪费等等。中国有一个“世界之最”,是以国民的不正常担当为代价“最”起来的——全世界大约14万公里收费公路,10万公里在中国。如果说最初由于缺乏资金,“贷款修桥修路,收费还贷”是不得已的政策选择,那么经过了十数年的收费积累,大量的路桥先后已经进入了“还贷完毕.还利于民”的时期,公路作为公益设施的公共性.便利性.廉价性应该彰显出来。遗憾的是,我们看到的是另外一面:在利益驱动之下,没有几个地方政府愿意放弃这样一个最好的“印钞机”。当公路这个社会公共产品成为某些利益集团的摇钱树时,变革也就迫在眉睫了。
作者 侯兆晓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7年第10X期26-28,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