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必须抓好"四个环节"。党代表的产生方面应做到:严格党代表的能力要求,突出其参与、处理党务的能力;改善党代表的结构;建立自下而上的党代表候选人提名制度;增强党代表选举的竞争性;推行党代表直选。党代表行使的主要职权应该包括:选举决定权、审议评议权、质询权、视察调研权、提案权等。党代表权利的保障方面应包括:党代表活动的党规党法及制度保障、党代表活动的组织机构保障、党代表的权利保障、党代表活动的时间和经费保障、党代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提高的保障。对党代表的监督主要应该抓好选区或选举单位党员对党代表的监督、党代会对党代表的监督、代表团对党代表的监督、纪委对党代表的监督。
出处
《理论探索》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20-25,共6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