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5日下午,由交通部国际合作司组织、中国船级社(CCS)承办的向IMO消防分委会提交提案的联合评审会在京召开。经评审,会议通过了”对IACS统一解释的讨论一关于解决SOLAS公约11-2章第9224.22条第963条问不一致的意见”、”手提式灭火器数量和布置的统一解释一对FP51/wP6中有待进一步讲座内容的建议”及”消防安全系统的性能试验和认可标准一有关气溶胶灭火系统灭火试验中A类火灭火试验的意见”三份提案,并提出一些完善建议。
出处
《中国船检》
2007年第11期79-79,共1页
China Ship Surv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