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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泔水养猪的危害谈立法的必要性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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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泔水养猪的危害性 所谓泔水,即饭店、食堂等餐饮机构的剩饭、剩菜,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废弃物及一些餐饮垃圾等混合物的统称。用泔水养猪在我国有着久远的历史,20世纪80年代曾作为发展城郊畜牧业的模式加以推广。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动物产品的要求,从过去的追求数量,向讲求质量转变。用泔水养猪给肉品安全带来的危害性,已逐步地被人民群众所认识。
出处 《养殖技术顾问》 2007年第12期115-115,共1页 Technical Advisor for Animal Husban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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