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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腐败机会促进国企反腐倡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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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贪污、挪用、贿赂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腐败行为,需借助权力与资源、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三个必要条件才能得以完成。其中,权力与资源是指当事人能够掌握或支配具有一定价值的资源,腐败动机是指其应当有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主观动机,腐败机会是指其以权谋私时应具有使自己当时能够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完成腐败行为的机会。预防国有企业腐败行为应当努力消除上述的三个必要条件,从而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作者 程文浩
出处 《中国监察》 2007年第23期38-38,共1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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