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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的代价——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受贿案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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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9月18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作出终审宣判。驳回陈兆丰的上诉,维持原判,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陈兆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此,这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受贿腐败案终于尘埃落定。
作者 薛文华
出处 《中国监察》 2007年第23期46-48,共3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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