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顺治、康熙时期,政府还没来得及对附加税整顿。雍正时期,政府开始注意附加税问题,调查各关每年附加税征收情况,并要求各关上报所用的附加税。乾隆时,建立附加税制度。附加税是政府以制度形式,规定各关征收不同名目、抽取一定比例的费用。附加税又是各关税务行政所必须的费用,并非额外税,是制度内征收的税。附加税还是政府对税关的管理成本,大概在11%—24%之间,总额并不多。
出处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72-81,共10页
Journal of Tsinghua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