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收基本法是税法体系中关于税收基本制度的立法,是具有统领地位的“税收宪法”,适用所有税收法律行为。税收基本法是在宪法关于税收规定过于抽象、税收立法级次、体制不完备、立法法关于“税收基本制度”内涵不明确从而税法体系出现空档的情况下再次被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的。税收基本法律制度包括税收体制基本法律制度和税收部门基本法律制度。我国应借鉴其他国家创制税收基本法的经验,立足国情,尽快创制中国版的税收基本法。
出处
《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
2007年第2期10-15,共6页
Journal of Taxation College of Yangzhou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