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12月1日.我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正式引入QFII制度。它是中国资本市场至今为止最大的一次对外开放举措。所谓QFII制度,即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是指允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一定规定和限制下汇人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其资本利得、股息等经批准后可转为外汇汇出的一种证券市场开放模式。其实质是作为一种资本市场开放的过渡性制度安排,是货币没有自由兑换、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实现有序、稳妥开放证券市场的特殊通道。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整体规模、功能和效率大大提升,已经成为亚太地区最大同时也是最有活力的证券市场之一,引入QFII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自2003年瑞士银行等成为首批QFII以来.外资机构对QFII的额度竞争就十分激烈。中国也将原有的40亿美元的额度扩大到100亿。至2005年末,共有34家QFII获得投资额度批准.总投资额达56.45亿美元。
出处
《浙江金融》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41-42,共2页
Zhejiang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