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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视“国标”难产“行标”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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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18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下称广电总局)在其网站上发布紧急通知,将GY/T220.4-2007作为移动多媒体广播第四部分,宣布为电影电视行业标准,从2007年11月20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在手机电视标准之争中,广电总局朝着甩开国家标准测试、自行推进行业标准,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作者 明叔亮
机构地区 《财经》记者
出处 《财经》 2007年第24期127-127,共1页 Business & Finance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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