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私了,了不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驾驶员常年奔跑在交通战线上,车与车、车与人之间难免发生刮刮擦擦一类的小事故。为了更好地保障道路的畅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这方面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即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解决。再者,遇到此类情况,一方或双方为了图省事,会当场提出私了。如果真的一次性“了了”,也图花钱买个平安、买个痛快,倒也说的过去。
作者 王存宝
出处 《汽车运用》 2007年第12期51-52,共2页 Auto Applic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