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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药企怎可“驱逐出京”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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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报道,北京市卫生局宣布设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公示制度,首批21家医药公司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名单。同时宣布,上了黑榜的21家药企,“将被清除出北京医药市场,两年内不得在北京地区经营,北京各医疗单位在此期间不得购买其产品。”
作者 刘长锋
机构地区 广东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0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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