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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中国对外贸易遭遇的反补贴新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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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际贸易领域,世贸组织成员通常可以采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3种形式。2004年以前,反倾销措施一直是外国对中国进行贸易制裁的最主要形式,保障措施的使用很少,反补贴措施则从未使用过。加拿大连续对我国发起了3起反补贴调查,开创了我国对外贸易领域遭受新的贸易壁垒的先河:2005年3月10日,美国国会议员提出一项新议案(2005年停止海外补贴议案》(SOS):修订美国现行的反补贴法,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也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由于中国被许多发达国家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中国的很多出口产品企业被外国视为中国政府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给予了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支持,进而认定这些企业受到政府补贴,并对这些企业的出口产品实施反补贴调查和征收反补贴税,这样严重阻碍了中国产品的出口、阻碍国家之间贸易往来。加拿大的行动和美国对反补贴法的修订给我们发出了危险的信号,对此,我们必须明确认识WTO关于征收反补贴税的规定,积极应对,刻不容缓。
作者 王仙婷
机构地区 烟台职业学院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2007年第12期33-34,共2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
  • 2闫晓虹.“市场观察:中国离世界名牌还有多远?”,2005年09月02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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