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的经济分析范式将经济学原理与方法引入法学领域,引发法学研究方法的大变革,取得巨大成就。但同时也由于所借助的分析工具或自身发展不平衡等局限而倍受批评,陷入困境之中。要突破这种困境,既要从外部引入其他学科知识作为法经济学发展的动力,拓展法经济学的包容性,也要重视经济的法律分析,从而改变法经济学内部发展不平衡的状态。
出处
《企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1期190-192,共3页
Enterprise Economy
基金
2006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法律经济学研究路径回归的研究--从‘法律的经济分析’到‘经济的法律分析’"(批准号:JJ0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