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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规定雇主引进外劳须与澳政府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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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澳大利亚移民部发布的新闻公告,从2007年10月1日起,澳大利亚正式实施新的雇用业劳工协议安排。根据规定,澳大利亚雇用公司如景引入与其行业无关的海外工人米澳工作,必须与澳移民部和澳就业与工作场所关系部进行谈判,达成劳工协议安排后,方可引入海外劳工。也就是说,一旦雇用公司成为劳工协议的签约方,雇用公司方可提名海外工人就职于协议中规定的工作岗位。
出处 《国际工程与劳务》 2007年第12期55-55,共1页 International Project Contracting & Labour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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