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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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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等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渠道:
出处 《中国住宅设施》 2007年第12期16-16,共1页 China Housing Fac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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