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健全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有效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1999年,省政府就印发了《山东省城镇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又出台了《山东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截至目前,全省17个设区城市全部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91个县级市(县)中,有41个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占总数的45.1%。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威海、日照、莱芜等7个市所辖县(市、区)实现全部建立。
出处
《中国房地产金融》
2007年第11期33-34,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