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德语学术界,人们习惯于将“科学”分为“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两个门类,这一分类方法是由狄尔泰提出的。在1883年发表的《精神科学导论》中,狄尔泰呼吁建立将人类历史社会现实作为研究对象的“精神科学”,需要注意的是,“精神科学”在此是以复数形式出现的,即“Geisteswissenschaften”,它不仅包括研究人类生活秩序之方方面面的政治学、社会学等,而且还包括人类对世界的种种阐释方式诸如宗教、艺术、哲学和语言学等。
出处
《中国图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2期19-23,共5页
China Book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