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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人不宜作为代表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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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把好代表“入口”关,保证新当选代表的整体素质,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抚顺市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规定,政党、人民团体、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要经过深入考察,7类人不宜作为代表候选人.一是有问题在查没结案的、处于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行政处分没解除的、受过司法机关处理的;
作者 王生洪
出处 《辽宁人大》 2007年第11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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