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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明确设立农民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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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规定了“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这意味着1亿多农民工将在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中拥有自己直接的发言人。对此,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称之为”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出处 《辽宁人大》 2007年第11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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