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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5日,劳动保障部颁布(《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并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规定》呈现以下几大亮点:职介服务不成功应退还费用、用人单位强查乙肝罚1000元、招工时应告知劳动报酬、录用女工不得限制结婚生育、进城务工者同享就业服务等。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2期4-4,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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